九尾狐
本档案为虚构作品,纯属虚构,与任何真实机构、人物、事件无关。内容由人工智能辅助生成。建议十六岁以上阅读。归档即接触。
《闕文錄》档案编纂处
档案修订记录
卷号:志-0005|条目:狐
密级:内部
整理:编纂员林某(工号 07)
归档日期:十二月二十日
保管期限:永久。
页数:正文七页,附件六件(存目)。
存档位置:甲柜第一一格。
归档说明:本卷为条目“狐”修订档案之全部。整理过程中未作增删。按规程归档。归档人:林某。
按:本卷誊录自志-0005 档案修订记录。阙处照阙。对勘引文,一律注明版本,不写真页码。
本卷目录:
一、修订说明
二、附:某县县志·民俗卷摘抄
三、旧档案(条目:狐)誊录
四、修订记录(第一版至第四版)
五、删文复原申请(残字描摹)
六、版本对勘附页
〔目录止〕
一、修订说明
修订说明
本卷收录条目“狐”历次修订之记录及批注。修订批注逐版照录,页数、字数、笔迹如实著录。被删文字透纸可见者,以〔删文透纸,可辨残字〕注出。
修订对象:旧档案(条目:狐)。
修订缘由:例行修订。本次修订不涉及条目内容增删。
修订依据:年度档案校订规程第九条。
修订人:编纂处。
修订批注人:谭某某(原编纂者)。
本说明随修订记录存卷。
随卷:修订规程摘录(第九条)
修订前,应核对条目底本,注明版本。修订后,删文处不得涂抹,留待复核。修订批注,逐版留存,不得删改。
“有兽焉,其状如狐而九尾,其音如婴儿,能食人;食者不蛊。”
摘录说明:本条摘抄自民俗卷“物异”篇。与《山海经·南山经》青丘之山条同文。页码:未记载。
三、旧档案(条目:狐)誊录
旧档案(条目:狐)
原档页数:一页。
条目原文:
“狐。状如狐而九尾,其音如婴儿。能食人;食者不蛊。”
誊录说明:原档墨迹完整,标点照旧。誊录人:林某。
四、修订记录(第一版至第四版)
修订登记
修订编号:志-0005-修一。
修订对象:条目“狐”。
修订依据:年度档案校订规程第九条。
批注人:谭某某(原编纂者)。笔迹比对:各版一致。
第一版至第三版修订日期:〔原文阙〕
第一版
条目正本:狐。状如狐而九尾,其音如婴儿。能食人。
〔删文透纸,可辨残字〕:食者不蛊
批注(谭某某):三页。
批注摘录(第一页):
“条目原文‘能食人;食者不蛊’,与各本互见:汉注作‘能食人’,唐本改‘能媚人’,宋本存‘食者不蛊’,明本删功能句。本条今存全句,宜存。”
批注摘录(第二页):
“功能句两半:前半言害,后半言防。食人者,人畏之;不蛊者,人安之。存畏去安,义偏。应存全句。”
批注摘录(第三页):
“校样清点毕,三页无差。删文处纸背透字,可辨残字。”
第二版
条目正本:狐。状如狐而九尾,其音如婴儿。能媚人。
〔删文透纸,可辨残字〕:食
批注(谭某某):一页。
批注摘录:
“前版批注三页,今存一页。‘食人’改‘媚人’,义又偏。”
第三版
条目正本:狐。状如狐而九尾,其音如婴儿。食者不蛊。
〔删文透纸,可辨残字〕:媚人
批注(谭某某):一行。
批注全文:
“前半尽,后半存。存者亦将尽。”
第四版
条目正本:狐。状如狐而九尾,其音如婴儿。
〔删文透纸,可辨残字〕:能食人;食者不蛊
批注(谭某某):一字。
批注全文:
走。
修订日期:明天。
修订记录末行批注(未署名):
已阅。
整理注:修订登记与归档日期互见。未作处理。
五、删文复原申请(残字描摹)
删文复原申请
申请事项:条目(狐)修订记录删文残字之复原描摹。
申请理由:删文透纸,残字可辨。拟描摹存卷,备核。
描摹范围:第一版至第四版删文处。
描摹方法:透纸摹写。
残字描摹(照录):
□ □
(两枚,缺笔画。字形见附件四。)
申请日期:十二月十九日。申请人:林某。
申请状态:待批复。
编纂注一:注:复原残字与志-0001 阙口拼合,得“我们”二字。
六、版本对勘附页
〔版本对勘附页〕
甲本(汉注):“能食人”。
乙本(唐本):“能媚人”。
校勘记:宋本存“食者不蛊”。明本删功能句,无字可录,以删著录。〔版本存目〕
附:原句“能食人;食者不蛊”。
分类:义讹。
编纂注:两本互异,无从裁定,存目。
随卷:对勘用书记录
甲本:汉注本,藏编纂处。乙本:唐写本,存目。
随卷:批注页数核对
核对对象:修订批注四版。第一版三页,第二版一页,第三版一行,第四版一字。
核对结果:相符。
核对人:林某。
随卷:纸检记录(修订记录)
纸检范围:档案修订记录一册,共四页(第一版至第四版)。
装订:活页,未装订。
正文:钢笔。批注:钢笔。
墨色:第一版至第三版一致。第四版墨色较深。
透纸处:纸背可辨残字四处,字形与删文相符。未作处理。
涂改:无。未作处理。
纸检结论:完整,无缺页。
纸检人:林某。纸检日期:十二月十九日。
随卷:收文登记
收文:修订通知。
收文日期:十二月十九日。
登记栏:修订日期栏照录“明天”。
通知原件:未随卷归档,存目。
随卷:办理经过
一、十二月十九日,年度校订,检出条目“狐”。同日,修订通知发出,修订日期栏:明天。
二、同日,修订批注四版;删文复原申请;纸检。
三、十二月二十日,笔迹比对,逐版核校,整理归档。归档前检查:页张齐整,阙处照阙,附件存目。归档人:林某。
随卷说明
一、本卷按档案修订记录规程归档,无续查。
二、修订批注原件未随卷归档,存目。
三、残字描摹随申请单存卷。申请未批复,未作处理。
四、旧档案及条目正本,卷内照录。
查阅记录
查阅人:空白。
查阅日期:空白。
查阅次数:零次。
备注:本卷自归档以来,无人查阅。
编纂注二:注:核校毕,未续水。
【附:本条目信源清单】
〔本卷归档附件存目〕
表注:本表据志-0005 卷内附件逐件整理,栏内状态照录。卷内正文不另列。
附件一|档案修订记录(原件)|志-0005-附一|目验
附件二|原编纂者批注(原件)|志-0005-附二|〔阙〕
附件三|旧档案(条目:狐)及条目正本(第一版至第四版)|志-0005-附三|互异
附件四|删文复原申请及残字描摹|志-0005-附四|待考
附件五|版本对勘附页|志-0005-附五|互异
附件六|某县县志·民俗卷摘抄|志-0005-附六|转引
本卷共附件六件,缺一件。缺件编号:002。
已归档
志-0005
阙(缺末笔)
修订记录末行批注“已阅。”,笔迹比对:与编纂员林某一致。原编纂者批注(附件二):〔阙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