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闕文錄》档案编纂处志-0007密级:内部
志-0007

守夜

《他在签名栏写下:志-0001》
归档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整理:编纂员林某(工号 07)密级:内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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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文开始】

《阙文录》档案编纂处

夜班交接班记录卷宗

卷号:志-0007条目:守夜

密级:内部

整理:编纂员林某(工号 07)

归档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

保管期限:永久。

页数:正文九页,附件六件(存目)。

存档位置:甲柜第一三格。

归档说明:本卷为条目“守夜”夜班交接班记录之全部。整理过程中未作增删。按规程归档。归档人:林某。

按:本卷誊录自志-0007 夜班交接班记录。阙处照阙。对勘引文,一律注明版本,不写真页码。

本卷目录:

一、事件通报单(值班异常报告)

二、附:某县县志·风俗卷摘抄

三、夜班守则(十二条)

四、交接班记录(誊录)

五、值班员誊抄本(誊录)

六、残笔比对记录

七、版本对勘附页

〔目录止〕

一、事件通报单(值班异常报告)

事件通报单(值班异常报告)

通报单编号:志-0007-通一。

事由:值班异常。

内容摘要:夜班交班时,值班员未能报出本人姓名。姓名栏未填。签名栏所书,非本人姓名。

拟办意见:按夜班规程核阅。

处理结果:十二月廿四日,已核阅、归档。经办:林某。

随卷:夜班规程摘录(第七条)

交接班时,核对姓名,签字为凭。

随卷:值班安排簿摘录

十二月廿二日,庚申日,夜班。值班员:一人。姓名栏:空白。

十二月廿三日,日班。值班员:林某。

二、附:某县县志·风俗卷(民国二十三年刻本)摘抄

“守庚申。庚申之夜,人不眠。相传三尸乘人睡,上天言人过。言过,则折寿。”

(本条原注:“传闻,不载实录。”)

摘录说明:本条摘抄自风俗卷“岁时”篇。与道门守庚申之俗同。页码:未记载。

三、夜班守则(十二条)

夜班守则(照录,共十二条)

第一条:夜班自戌时起,至次日卯时止。值班员一人,全程在岗。

第二条:夜班不设灯火。室内不启窗。

第三条:夜间不得阅读任何条目之阙文部分。

第四条:不得于午夜后修改编号。

第五条:不得誊抄阙文。

第六条:交接班记录,逐时填写,字迹工整。

第七条:交接班时,核对姓名,签字为凭。

第八条:值班期间,不得离开编纂处。

第九条:〔此处原文阙〕

第十条:交班时,清点案卷。阙处照阙。

第十一条:本守则置轮换位,阅后放回。

第十二条:本守则各条,不得删改。(本行被划掉。划痕是湿的。)

四、交接班记录(誊录)

交接班记录(夜班,誊录)

值班日期:十二月廿二日(庚申日)。夜。

交班时间:十二月廿三日卯时。

值班员:夜班值班员。工号:未编发。

姓名栏:未填。照录。

值班记录(照录):

戌时:巡查。卷柜齐整。轮换位守则在册。

亥时:取阅守则。通读一遍。放回。

子时:取阅守则。通读一遍。放回。阅读志-0001 阙文。志-0005 残字。

丑时:取阅守则。通读一遍。放回。誊抄志-0001 阙文。志-0003 阙文。志-0004 阙文。

寅时:取阅守则。通读一遍。未放回。誊抄志-0005 残字。排齐。誊抄末行。

卯时:〔此处原文阙〕

交接栏(照录):

接班人员:林某。值班员于交班时已无法辨认自己的名字——其在签名栏写下:志-0001。

整理注:姓名栏未填,与守则第七条不符。划痕未干。未作处理。

五、值班员誊抄本(誊录)

誊抄本(钢笔。共五页。卷号栏:志-0001。照录。)

誊录说明:本抄本系值班员夜班所抄。各页以条目编号为行,残字排齐。原件:〔原档缺失,存目〕。卷内照录。

第一页至第四页(照录):

志-0001阙口残字
志-0003阙处残字
志-0004阙处残字
志-0005残字残字

第五页(末行,照录):

□ □ □ □

(四枚,缺笔画。字形见附件四。)

六、残笔比对记录

残笔比对记录

比对对象:誊抄本末行残字(描摹,附件四)与志-0001 阙口残笔、志-0005 残字描摹。

比对方法:目验,逐笔对照。

比对依据:志-0001 阙口残笔(证词比对表);志-0005 残字描摹。

比对结果:同源。

比对人:林某。比对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。

编纂注一:注:末行残字连读,得“我们一直”四字。与志-0001、志-0005 残笔比对,同源。

七、版本对勘附页

〔版本对勘附页〕

甲本(县志·风俗卷):“庚申夜,三尸言人过。三言而止。”

乙本(某观守庚申科仪簿):“庚申夜,三尸言人过。无算。”

校勘记:三言、无算,互异,义讹。告密之数,异说。〔版本存目〕

附:与值班记录互见。

分类:义讹。

编纂注:两本互异,无从裁定,存目。

随卷:对勘用书记录

甲本:县志·风俗卷,民国二十三年刻本,藏编纂处。乙本:某观守庚申科仪簿,抄本,存目。

随卷:交班核验记录

核验时间:十二月廿三日卯时。核验人:林某。

核验事项:

一、第三条子时条:阅读志-0001 阙文。志-0005 残字。违反
二、第四条誊抄本卷号栏:志-0001。违反
三、第五条丑时条、寅时条:誊抄。违反
四、第六条值班记录逐时填写。符合
五、第十二条本行被划掉。划痕是湿的。违反

核验结论:与守则不符。未作处理。

随卷:笔迹测量记录(交接班记录、残字描摹)

测量对象:交接班记录逐时条;誊抄本末行残字描摹(附件四)。

行距:逐时条:6.2,6.1,6.0,5.9,5.9,5.9 毫米。末三条一致。

字距:残字描摹四枚:3.0,2.9,2.8,2.8 毫米。末两枚一致。

字形:戌时条大小不一。寅时条全行同大。

错字:誊抄本第一页六处;第二页三处;第三页一处;第四页零处。

笔压:末时条较首时条深。

测量结论:逐行变整齐。未作处理。

测量人:林某。测量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。

随卷:纸检记录(守则、交接班记录)

纸检范围:夜班守则一页,交接班记录一册。誊抄本原件存目,未检。

装订:活页,未装订。正文:钢笔。

墨色:守则与值班记录一致。

划痕:守则第十二条,划痕一道。宽约半毫米,起于行首,收于行末。墨迹未干。未作处理。

笔迹:值班记录,首行至末行,逐行变整齐。末三行,行距一致。

涂改:无。

纸检结论:完整,无缺页。划痕未作处理。

纸检人:林某。纸检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。

随卷:历书核对

核对事项:庚申日。

核对结果:十二月廿二日庚申,廿三日辛酉。与历书合。

核对人:林某。核对日期:十二月廿三日。

随卷:名目对照表摘录(守庚申)

名目:守庚申。

道门表面含义:庚申夜守夜不眠,防三尸乘睡上天告密。

档案观测记录:档案记载:编纂处夜班,自庚申日起设。一人,夜不眠。卯时交班。

表末声明:本表所载均为档案观测记录,不构成对道教典籍的解释。

随卷:阙文联动核验

核验对象:志-0001 原档阙文一处。

核验依据:志-0001 归档说明“原档存在阙文一处,见志-0007 附卷”。

核验结果:与本卷附卷互见。

核验人:林某。核验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。

随卷:办理经过

一、十二月廿二日,夜班。戌时起,至廿三日卯时止。

二、廿三日卯时,交班。交接栏照录。守则第十二条划痕,墨迹未干。

三、廿三日,事件通报单。收文登记。核阅。

四、廿四日,纸检。笔迹测量。残笔比对。版本对勘。整理归档。归档前检查:页张齐整,阙处照阙,附件存目。

随卷说明

一、本卷按夜班规程归档,无续查。

二、誊抄本原件未随卷归档,存目。

三、守则第十二条划痕,未作处理。

四、誊抄本卷号栏照录,未作处理。

五、姓名栏未填,照录。

查阅记录

查阅人:空白。

查阅日期:空白。

查阅次数:零次。

备注:本卷自归档以来,无人查阅。

编纂注二:注:测量毕,未续水。

【附:本条目信源清单】

〔本卷归档附件存目〕

表注:本表据志-0007 卷内附件逐件整理,栏内状态照录。卷内正文不另列。

附件一夜班交接班记录(原件)志-0007-附一目验
附件二夜班守则(原件)志-0007-附二目验
附件三事件通报单(值班异常报告)志-0007-附三目验
附件四誊抄本残字描摹志-0007-附四待考
附件五随卷记录(收文、核验、测量、纸检、办理经过)志-0007-附五目验
附件六值班员誊抄本(原件)志-0007-附六〔原档缺失,存目〕

本卷共附件六件,缺一件。缺件编号:006。

已归档

志-0007

阙(缺末笔)

已归档志-0007阙(缺末笔)

归档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。归档人:林某。

咚。

归档前复检:守则第十二条划痕,墨迹未干,较纸检时加深。未作处理。

下一条目:志-0008《评估结论:正常。归档日期是今天。今天。》志-0008·相柳。本集阙字:+2(共 14/16)。
【正文结束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