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闕文錄》档案编纂处志-0010密级:内部
志-0010

刍狗

《仪式观察记录:椅子出现于第三日 03:00。》
归档日期:十二月廿七日整理:编纂员林某(工号 07)密级:内部

本档案为虚构作品,纯属虚构,与任何真实机构、人物、事件无关。内容由人工智能辅助生成。建议十六岁以上阅读。归档即接触。

【正文开始】

《阙文录》档案编纂处

仪式观察记录

卷号:志-0010条目:刍狗

密级:内部

整理:编纂员林某(工号 07)

归档日期:十二月廿七日

保管期限:永久。

页数:正文九页,附件七件(存目)。

存档位置:甲柜第一六格。

归档说明:本卷为某镇岁末驱邪斋醮仪式观察记录之全部。整理过程中未作增删。按规程归档。归档人:林某。

按:本卷誊录自志-0010 仪式观察记录。阙处照阙。对勘引文,一律注明版本,不写真页码。

本卷目录:

一、事件通报单(派员观察通知)

二、附:某县县志·风俗卷摘抄

三、仪式观察记录

四、影像逐帧核对表

五、影像末帧说明

六、青词奏章(封口指印)

七、颠倒经文核对

八、版本对勘附页

〔目录止〕

一、事件通报单(派员观察通知)

事件通报单

通报事项:某镇举办岁末驱邪斋醮,派员观察。

通报编号:志-0010-通一。

派员:外派调查员周砚。

观察事项:仪仗、诵经、供品、青词奏章。

观察要求:全程记录,逐日造册,不干预仪程。

摄录要求:全程影像,逐帧核对,另附说明。

签发:编纂处。

签发日期:十二月二十日。

经办:编纂员林某。

随卷:收文登记

收文日期:十二月二十日。来文:事件通报单(志-0010-通一)。

签收人:林某。核阅:与登记相符。转派:周砚。

二、附:某县县志·风俗卷(民国二十三年刻本)摘抄

“镇俗:每岁腊月,举驱邪斋醮。供刍狗于坛,诵经三昼夜。祭毕,刍狗不焚。香案一具,陈于主坛。”

(本条原注:“传闻,不载实录。”)

摘录说明:本条摘抄自风俗卷“祭祀”篇。页码:未记载。

三、仪式观察记录

观察对象:某镇岁末驱邪斋醮。

观察员:周砚(外派调查员)。

观察依据:事件通报单(志-0010-通一)。

观察期限:十二月廿一日至廿四日。

摄录:全程影像。

第一日。仪仗齐全。诵经三昼夜。无回应。

第二日。诵经如仪。供品如仪。无回应。

第三日。诵经如仪。供品如仪。无回应。

第四日。供品未动。全部经文文字顺序颠倒。无回应。

观察员备注:本地人读作:醮,音同“叫”。

誊录人:周砚。观察日期:十二月廿四日。

四、影像逐帧核对表

核对对象:影像胶片(附件七)。

核对人:周砚。核对日期:十二月廿五日。

核对范围:起坛至事毕,全部帧。本表节录。

核对方法:逐帧比对。帧号与时间码照录影像,未作换算。

第1帧廿一日卯时起坛。仪仗入坛。
第86401帧廿二日卯时诵经如仪。
第161999帧廿三日02:59:59香案。无椅。
第162000帧廿三日03:00:00〔此处原文阙〕
第162001帧廿三日03:00:01香案上多了一把椅子。无人入座。前帧画面阙,未作处理。
第172801帧廿三日卯时诵经如仪。椅在。无人入座。

核对注:仅一帧画面阙。该帧前帧:香案,无椅。该帧后帧:香案上多了一把椅子。无人入座。全片无移入记录,无入座者。未作处理。

核对结果:第三日 03:00 起,主坛香案上多了一把椅子。无人入座。

统计:第161999帧前无椅,第162001帧起有椅,无一帧例外。

五、影像末帧说明

影像最后一帧:椅子旁边的地上,有一本翻开的档案。封面编号:志-0011。

帧序:末帧。核对人:周砚。

六、青词奏章(封口指印)

青词奏章:仪式结束,奏章原封未动。

封口朱砂:多了一道指印。

封口未启,内容未录,存目。

只记录“多了一道”。不描述谁按的。

随卷:封口检查记录

启坛检查:十二月廿一日,封口朱砂,无指印。

结束检查:十二月廿四日,封口朱砂,多了一道指印。

检查方式:目验。封口未启。未作处理。

七、颠倒经文核对

核对对象:第四日诵经经文。

核对方式:逐字。

核对结果:全部经文文字顺序颠倒。

誊录(节录,照录):

“狗刍为物万以,仁不地天。”

“在被”

核对注:唯“在被”二字正序。笔迹与印刷不符。未作处理。

编纂注一:注:颠倒经文中正序二字,与志-0001 阙文残笔比对,一致。

八、版本对勘附页

〔版本对勘附页〕

甲本(帛书甲本):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。

乙本(王弼本):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。

校勘记:此句两本无异文。存目。

附:倒序经文中,惟“在被”二字正序。

分类:无。

编纂注:两本全同,无从裁定,存目。

随卷:对勘用书记录

甲本:帛书甲本,藏编纂处。乙本:王弼本,藏编纂处。

随卷:仪轨核验

核验对象:斋醮仪轨(附件一抄件)。

核验结论:科仪齐全,合于旧制。

附注:无应,不常。

青词未焚,按例不当。

核验人:杨守一(道学顾问)。用印:无。

随卷:摄录登记

摄录人:周砚。

摄录时间:十二月廿一日至廿四日。

摄录载体:胶片七卷。

移交清点:胶片七卷,在册。

归档清点:胶片七卷,未随卷,存目。

随卷:纸检记录(经文倒序本)

纸检范围:经文倒序本一册(附件三)。

装订:线装,未重订。

正文:印刷。

“在被”二字:手写,墨色较印刷深。

涂改:无。未作处理。

纸检结论:完整,无缺页。

纸检人:林某。纸检日期:十二月廿六日。

随卷:在场人员名册(附件六)

录名一十六人。高功一人。都讲一人。监斋一人。香官二人。执事五人。香客六人。

随卷:办理经过

一、十二月二十日,事件通报单签发,派员观察。

二、十二月廿一日,周砚抵镇。斋醮开坛。全程摄录。

三、廿一日至廿三日,诵经三昼夜。

四、十二月廿四日,第四日。供品未动,经文颠倒。青词奏章封口多了一道指印。

五、十二月廿五日,影像逐帧核对。

六、十二月廿六日,纸检;仪轨核验;指印比对。

七、十二月廿七日,笔迹比对(“在被”二字与志-0001 阙文残笔);核校;归档。归档前检查:页张齐整,阙处照阙,附件存目。归档人:林某。

随卷说明

一、本卷按仪式观察记录规程归档,无续查。

二、影像胶片(附件七)未随卷归档,存目。

三、青词奏章封口未启,内容未录,存目。

四、经文原件卷内节录照录。

查阅记录

查阅人:空白。

查阅日期:空白。

查阅次数:零次。

备注:本卷自归档以来,无人查阅。

整理注:核对对象(附件七)存目,核对结果在卷。未作处理。

编纂注二:注:核对毕,未续水。

【附:本条目信源清单】

〔本卷归档附件存目〕

表注:本表据志-0010 卷内附件逐件整理,栏内状态照录。卷内正文不另列。

附件一斋醮仪轨抄件志-0010-附一转引
附件二、三经文正序本、经文倒序本(第四日诵本)志-0010-附二、三目验
附件四青词奏章(原件,封缄未启)志-0010-附四目验
附件五影像逐帧核对表志-0010-附五目验
附件六在场人员名册志-0010-附六目验
附件七影像胶片志-0010-附七〔原档缺失,存目〕

本卷共附件七件,缺一件。缺件编号:007。

已归档

志-0010

阙(缺末笔)

已归档志-0010阙(缺末笔)

归档日期:十二月廿七日。归档人:林某。

咚。

青词奏章封口朱砂指印,比对在场者指纹:无匹配。未作处理。

影像胶片(附件七):〔原档缺失,存目〕。最后一帧,无法复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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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文结束】